去年冬天的一个傍晚,我照例在通勤的地铁上翻开随身带着的散文集。车厢里灯光惨白,每个人都低着头刷手机,挤得像沙丁鱼罐头。那本书是迟子建的《原来姹紫嫣红开遍》,读到她写时间在头发里行走的那段话时,我刚好看见对面车窗玻璃映出的自己——刘海底下不知什么时候藏了几根白发,在惨白的灯光下像几根细细的银线,扎眼得很。

  她在书里这样写:“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。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,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。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,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。”

  就那么几行字,我在地铁上翻来覆去读了好几遍。不为别的,就因为她说得太准了。那种“刺痛”,不是身体上的疼,是你忽然意识到有些东西真的回不去了。二十出头的时候,熬夜追剧第二天照样精神抖擞,吃辣吃冰从来不忌口,觉得时间这东西嘛,多得用不完。可现在呢?偶尔翻到大学时的照片,会愣一下——那个满脸胶原蛋白的女孩是谁?什么时候走丢的?然后默默翻过去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。

  迟子建是懂这种慌张的。她是黑龙江漠河人,文字里有北方独有的那股子冷冽和清醒,但骨子里又藏着柔软的暖意。这本《原来姹紫嫣红开遍》,书名借用了《牡丹亭》里的名句,“原来姹紫嫣红开遍,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”——杜丽娘看见满园春色无人欣赏,唱的是年华虚度的哀愁。迟子建借过来,写的却是一个中年女人如何与时间握手言和的过程。

  读着读着我就笑了。笑什么呢?笑自己这些年对年龄的抗拒有多可笑。记得二十七八岁的时候,有朋友开玩笑说“你都快三十啦”,我当场差点翻脸,好像“三十”是什么洪水猛兽。过了三十那道坎,又开始怕三十五、怕四十。每次生日许愿都在心里默默念叨“不要变老不要变老”,好像跟时间签了个不平等条约,只要我足够焦虑,它就能手下留情似的。

  但时间什么时候听过谁的?

  迟子建在《红绿灯下》那篇里说,远远看到绿灯要变了,她会放慢脚步,在路边静心等待;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,她也原地不动,气定神闲地候着。她说:“我想,人生是可以慢半拍,再慢半拍的。生命的钟表,不能一味地往前拨,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。”

  这话说得真好。我们这一代人,好像天生就被装上了发条。上学时赶着考试,毕业后赶着找工作,工作了赶着升职加薪,结婚了赶着买房生娃。永远在赶,永远在追,永远觉得自己落后了。社交媒体上动不动就是“同龄人正在抛弃你”,看得人焦虑值直接爆表。可是冷静下来想想,我们到底在赶什么?谁规定了人生必须按照那个标准的时间表来?

  她说我们和时间是一对伴侣,相依相偎着,会一直走到地老天荒。这个比喻我特别喜欢。伴侣嘛,不是敌人,不是对手,是走在一起的人。既然这样,为什么要跟它较劲呢?它走得快,我就走慢一点,又不是赛跑。

  书里还写到她生活的哈尔滨,四季分明得不像话。春天来得晚,五月了丁香才慢悠悠地开;夏天短得来不及穿够裙子;秋天最美,五花山色层层叠叠;冬天漫长又漫长,雪一下就是好几个月。她在这样的四季流转里生活、写作、发呆,日子过得不急不躁。有时候我想,或许不是她选择了慢,而是北方的冬天逼着她慢下来——冰天雪地的,急也没用,索性窝在屋里喝热茶、看雪花,倒也自在。

  现在的人太缺这种“慢”了。我们把快当成效率,把忙当成勋章,把焦虑当成上进心的证明。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刷手机看消息,生怕错过什么。吃饭的时候刷视频,走路的时候回微信,连睡觉前脑子里都在转明天要完成的任务清单。日子过得像开了倍速的短视频,什么都看了,又什么都没记住。

  迟子建的文字像是按下了暂停键。她写时间在头发里行走,写白发像雪线一样刺痛眼睛,写她如何从慌张到坦然,最后说“姹紫嫣红开遍,好在繁华褪尽,心存余香”。读完这句的时候,我正在下地铁,北京冬天的风劈头盖脸地吹过来。我拢了拢衣领,忽然觉得那几根白发也没那么扎眼了。它们是我的,是我走过那些路、熬过那些夜的印记。别人看不看得见又怎样?我自己知道它们是怎么来的。

  说来也奇怪,看完这本书之后,我慢慢开始做一些以前觉得“浪费时间”的事情。周末的早上不急着起床,躺着听一会儿窗外的鸟叫;做饭的时候不开倍速视频,就安安静静地切菜、翻炒,听油锅咕嘟咕嘟地响;傍晚去公园散步,看见老太太们在跳广场舞,大爷们在树下下棋,小孩子追着泡泡跑来跑去。这些事没什么“产出”,但做的时候心里是满的,是安的。

  迟子建在书里写红绿灯下的赶路人,觉得他们可怜可笑。起初我觉得这话有点刻薄,但仔细想想,她说的不是嘲笑,是心疼。心疼那些被时间追着跑的人,明明可以走慢一点,却偏要把自己逼到喘不过气。我也是那些赶路人中的一个,以前是,现在偶尔也是。但至少我知道了,停下来不是罪过,慢一点不会死。

  现在那本《原来姹紫嫣红开遍》还放在我床头,时不时翻一翻。书页边缘被我折了又折,有些句子下面划了浅浅的铅笔线。每次翻到那句“我们和时间是一对伴侣”,心里都会软一下。是啊,既然走不赢它,就并肩走吧。它往前走它的,我慢慢过我的。白发就白发吧,皱纹就皱纹吧,反正都是走到地老天荒路上留下的痕迹。

  姹紫嫣红开遍了,剩下的,是余香。这余香啊,够闻一辈子了。

评论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