闺蜜尘埃落定了。换了新男朋友,圈里一阵唏嘘。
我们一起吃饭,我努努嘴差点想问她:大小姐这次什么画风啊?
新男朋友很不起眼。格子衬衫工科男,就像桌上角落里那盘儿水煮青菜,健康而寡淡地躺在那里。
可是你知道,大家都是不爱吃的,筷子都落在锃亮油腻的大鱼大肉,要选滋味浓厚,让舌尖战栗的。
这次大家之所以唏嘘,就是因为这个男朋友吧,跟闺蜜之前的几个高富帅男朋友比起来,实在是不那么熠熠生辉。
她以前是跟男朋友满世界秀的,开着奔驰在沿海公路亲吻,车里放david bowie,拍情侣写真,好的时候人神共愤,吵起来又惊天动地。
这次的选择就有点,怎么说呢,像是吃辣吃到忌口,换了盘儿青菜。
但我注意到一些细节。
男生话不多,安静听我们扯家常,在我闺蜜碗里的菜少一点的时候,会一言不发帮她夹上。
我闺蜜稍微说了句“口渴”,男生立马多拿了一个小碗,把汤帮她盛上。还记得先晾一会儿,免得烫口。
出了餐厅门,秋天的开头,晚风有点儿冷。男生细细地摩擦闺蜜的手背,轻声问她要不要现在加件外套。
所以,一顿饭下来,我也差不多懂了,闺蜜为什么选他。
我闺蜜美,是美到可以满足男生虚荣心那样的。
她以前的男朋友,总是喜欢把她带到深夜的饭局,在自己的兄弟面前加足马力地介绍她,然后吹牛,起哄。
我闺蜜为了给男朋友面子,盛装,高跟鞋,脚很疼。也不太想一直闷在包间里,但还必须陪着这一群人言笑晏晏。
在新男朋友面前的闺蜜,板鞋大T恤,披头散发只着淡妆,但偶尔被男朋友逗到大笑,男朋友也只宠溺地看她失态。
作为女神,我闺蜜紧绷绷了太久,唯独遇见这位先生,她高傲的阵地才撤退。
幸福的人是柔软的。
有朋友问我,你理想中最好的爱情是什么样的。
我说,大概就是,外面阴雨,我俩一起房间里红酒配薯片吧。
也不需要高谈阔论,不需要指点江山,就是一起眨眨眼,聊聊荤段子,捏捏肚子。
在外面打拼太久,表演得太完美,那么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,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,安心的五花肉。
谈恋爱,真的是蛮俗的事。
至少我这个年龄段对恋爱的憧憬,其实不是外滩旋转餐厅里相对无言,我一身绸裙,他一席西装领带。
我心目中呢,相爱就是把那些悉悉索索的小事,都沿路打翻一遍。
你陪我去小吃店拔草,去街边的水果摊儿,我懒到恨不能穿睡衣见你,你撩我的下巴捏我肉嘟嘟的脸。一边说着减肥,一边嚷着胆小,却要跟你晚上关东煮,深夜恐怖片。
哎,太俗了,就是想跟你好坏不分地赖在一起。
朋友说,她曾经喜欢一个人,就是因为跟他在一起舒服。
“首先是,他很会照顾我。细致入微的,春风化雨的。然后是,他逗我笑。再然后,我跟他在一起,无论如何都不尴尬。哪怕面对面玩手机,也不觉得这沉默如鲠在喉,反而是开心。”
我朋友本来是想闯出一番事业那种,大学里她四处跑社团打比赛,工作后又孜孜不倦地关心绩效排名,人生字典里面把“优秀”写成信仰。
但是爱情呢,让她想缩回去。是的,缩回去,不用看那么广阔的天地啦,也不用每次都锱铢必较抢第一啦。雄心都收了起来,精英气概也荡然无存。
就想缩在你后面当一只猫。
你给一点猫粮,我就喜悦一整天。
在你面前耍混,在你黑色的风衣外套上留下几根毛发。
要你顺向摸我的脊背,要你躺沙发上挠挠我的肚皮,说你真可爱啊。
真的很想谈一场舒服的恋爱。
不折腾了。不去算你还能和我在一起多久,不去猜你有过多少走马观花的过去。
我们就一起共度,最琐碎最没意义的人生。
反正我喜欢你,喜欢到你肚子上的肥肉,我都觉得可爱。
不折腾了,好好说话,好好吃饭,好好互道晚安,给予恰到好处的关心拥抱,每一次共枕都想象白头到老。
不吵架,不要计较那么多,你别嫌我一个月买五个包,我也不催你四处报班考证。
真的。我这样的凡人,正好也需要你这样的庸人。
就谈一场最舒服的恋爱,不那么纠缠,不那么刻骨铭心,可平淡得让人割舍不下。
这样,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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